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2-05 1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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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

     

    根据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》(HJ338-2018)等文件,依法依规、科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我县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划定水源保护区。县水务局根据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在水源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、人群易见处等设立界标、界牌等保护措施。

  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,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。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断持续稳步推进环境问题排查整治,一是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,每季度开展水源地检测,全面掌握水质情况;二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。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一、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、“散乱污”企业、规模化畜禽养殖、网箱(围网)养殖、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,针对排查的突出环境问题,明确问题清单、责任清单、措施清单和整改时限,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饮水安全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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